
分擔您支付的養護費用托育養護
▎服務對象
本家收住條件為「符合台南市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補助資格並審核通過者」
▎ 福利資訊
- 申請地點:戶籍所在地區公所-社政課
- 連絡電話:(06)201-0308 分機166(永康區公所)
- 收容條件: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依狀況不同入住不同屬性機構
- 申請文件
-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(含三代)
- 身障手冊影本
- 申請書
- 全戶所得證明、財產證明、稅籍資料清單(國稅局申請)
- 至護理之家養護者,需檢具最近三個月內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
- 精障者須檢附衛生局精神評估表
- 依各戶情形不同須附加文件,親洽辦理時說明之
- 說明:依個案障別、等級、家庭所得收入評估狀態做為補助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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❤ 參觀時段 08:00am – 09:30pm
護理之家-社工組 (06)233-0003 分機 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