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資源|多一份檔案,多一份安心:指紋捺印服務

失智症患者在病程進展過程中,生活能力將持續下降,對於辨認人物、認識環境和區辨時間等等會更加困難,導致失智症患者離開家門不知如何回家,有走失之虞且發生意外的機會較高。各地警察局普及性高且24小時提供協助,社會大眾如遇上走失者多半也會送至警察局。

因此,若有走失之虞的失智症患者能接受指紋捺印建檔,則能盡快幫助家屬找回走失的失智症患者。內政部警政署開辦自願指紋建檔服務,透過指紋辨識特徵,在最短的時間中幫助走失者找到回家的路。


(圖片來源/台南市政府警察局

服務對象

  • 所有失智症患者
  • 申請單位:向各地警察局通報協尋”失蹤老人協尋中心”

申請流程

  1. 準備文件
  2. 申請人印章。
  3. 失智症患者二吋照片兩張。
  4. 戶口名簿或身心障礙手冊。

申請手續

  • 自行至各縣市警察局或刑事鑑識中心申請;或向社服團體、社團報名累計10人以上,可申請警察機關派員前往社團辦理指紋捺印。
  • 申請時填寫申請書,填寫當事人及申請人之基本資料
  • 繳驗證件並核對資料
  • 貼二吋正面照片乙份,由各縣市警察局建檔保存
  • 親自帶失智症患者至各縣市警察局申請捺印指紋,並貼相片一張於指紋卡上。

貼心小叮嚀

辦理指紋捺印需失智症患者親自前往警察局捺印指紋,當患者不願意前往警局,家屬可利用帶患者參加活動時,備妥文件,前往辦理,目前失智症相關協會辦理活動可搭配警察機關辦理指紋捺印,詳情可參考本會網站資訊